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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評估和活動費用福利

愛媛大學學生會活動評價

經過第 19 學年的試行,該大學決定根據第 20 學年的《愛媛大學學生組織評估實施規則》對學生組織進行評估。
這是一項通過根據學生組織自我評估表和學生組織報告(按兩下此處查看表格)評估每個組織在前一年的活動,並根據評估向公認的優秀組織提供活動費用來振興學生組織的計劃。
評估結果的詳細資訊將單獨通知所有學生組織,並公佈評價為“C”或更高的組織名稱(僅限於大學)。

大學評價

  • 評價專案為「學生組織的活動」、「學生組織的管理和運營」和「參加大學活動」。。
  • 評估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答:極好 B:優秀 C:通常 D:稍差 E:差
  • 對於提交的自我評估表,大學將在以下情況下調整分數。
    ?當認識到實施狀況的自我評估不合適時
    ?與其他學生組織的自我評價相比,認為自我評價不適當時。

愛媛大學學生團體評價實施細則

愛媛大學學生群體評價實施細則

四月 1, 20
第 45 號條例

(目的和目的)

第1條

本規定適用於愛媛大學(以下簡稱“本大學”)。 學生組織(以下簡稱“組織”)。 根據上述情況的自我評估,對學生團體活動的評估實施規定必要事項。
評估的目的是促進學生的課外活動,並振興學生組織。

(評估物件)

第2條

根據愛媛大學學生標準第 10 條第 1 款的規定,經校長批准的學生團體將被評估。

(評估期)

第3條

評估期為一年,從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自我評估)

第4條

學生團體應有一份規定的「學生團體自我評估表」(以下簡稱」評估表”)。 評估期結束后,應立即進行自我評估,並在每年5月底前向教育學生支援部學生生活支援科提交。

(評價)

第5條

大學應根據提交的學生組織記錄和評估表進行評估。

(公佈評估結果)

第6條

評估結果應通知學生組織,並公佈在校內。

(利用評估結果)

第7條

評估結果應用於支援優秀的學生組織。

(辦公室)

第8條

評價事務由教育學生支援署學生生活支援科處理。

(雜項)

第9條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與學生團體評估有關的必要事項由教育和學生支助組織負責人單獨決定。

附則

本要領自平成20年4月1日起施行。

愛媛大學校友會的活動費

活動費用福利

活動費用將支付的學生協會和福利金額

活動費用
評估結果金額 言論
評級 “A” 200,000 日元 6 個體育組織、4 個文化組織
評級 “B” 100,000 日元 12 個體育組織、8 個文化組織
評級 「C」。 50,000 日元 但是,只有排名前 12 的體育組織和排名前 8 的文化組織才有資格獲得“C”評級。

* 評估”D”和”E”的組織沒有活動費用福利。
?如果評估”C”或以上的團體數量低於30個體育組織或20個文化組織,或者存在相同分數的組織,則福利組織的數量可能會發生變化。

活動費用接收程式

請到學生生活支援科辦理規定的手續。

活動費用的使用和返還

活動費可用於學生組織活動所需的旅行費,如遠征費、商品費等(不包括餐飲費)。 如果您想使用活動費,請向學生生活支援課提交學生團體活動費補助金使用申請書(點擊此處查看表格)。 請注意,如果您將活動費用於與學生團體活動無關的事情,您將被要求退還部分或全部活動費。
此外,請注意,如果發現學生組織的自我評估是虛假的或其他欺詐性的,活動費用將被全額退還,學生將被排除在下一年的福利之外。

特別援助

授予標準

愛媛大學全社團團體符合以下條件。

  1. 在地區預選賽中取得特別優異的成績,並參加全國比賽
  2. 與參加全國錦標賽相關的費用等存在重大困難
  3. 在過去三年中未收到任何特別援助

支持金額

每年,每個圈子的贈款上限為20萬日元。

程式等

  1. 請將「愛媛大學校友會學生會特別支援補助金申請書」(點擊此處查看表格)提交給學生生活支援課。
  2. 校友會審核后,學生生活支援科將通知您考試結果。
  3. 校友會會長將提供特別援助。